当前位置: 洗涤设备 >> 洗涤设备发展 >> 重庆市商务精品酒店服务指导标准草案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GB/T.3《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3部分:标准编写》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重庆市旅馆业协会、上海后亭酒店管理集团、重庆市旅馆业协会商务精品酒店分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秀英、吕云冬、梅凤林、钟声、尹力、赵焕焱、罗兹伯、易钟、
重庆市商务精品酒店服务指导标准
年4月
一、商务精品酒店成立的条件和要求
商务精品酒店的设立,首先需要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1.1商务申请精品酒店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治安安全条件:
(一)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安装商务精品酒店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居民身份证读取设备等住宿信息采集、上传设施;
(三)具备必要的防盗、视频监控等治安防范设施,提供公共上网服务的,应当有健全、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四)有治安保卫机构或者治安保卫人员;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六)工作人员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持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外籍工作人员应当持有效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精品酒店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及治安保卫人员无涉黄、赌、毒、恐等被刑事处罚、强制隔离戒毒记录;
(七)除家庭式精品酒店外,商务精品酒店与居民住宅或者机关、企事业单位位于同一建筑内的,应有相对独立的楼层或者区域,共用公用通道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居民的同意;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申请酒店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及治安保卫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外籍人员应当同时提供有效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四)经营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标明房间号、服务台、视频监控设备、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等情况的商务精品酒店内部平面图及商务精品酒店方位图;
(六)防盗、视频监控、精品酒店业治安管理信息报送、居民身份证读取设备等治安防范设施安装配备的证明材料;
(七)商务精品酒店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置方案预案;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1.3其他条件和要求
商务精品酒店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及个体工商户业主是治安责任人,负责本商务精品酒店的治安安全防范。
经营商务精品酒店,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验证登记、来访管理、安全检查、财物保管、值班巡查、情况报告、协查通报、法制培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商务精品酒店应当按经营规模,设置相应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商务精品酒店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进行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商务精品酒店接待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住宿人员身份证件,逐人如实登记住宿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住址、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以及入住、退房房号及时间等信息,住宿人员为境外人员的,还应登记其国籍(地区)、出生日期信息。登记的信息应当通过商务精品酒店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实时传输报送公安机关。
商务精品酒店及其工作人员应当确保酒店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前台设备正常运行。对因系统故障不能登记、上传住宿人员信息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将相关信息登记在册,于八小时内报送公安机关。
商务精品酒店应当在显著位置对住宿人员的义务予以明示。
商务精品酒店应当建立来访人员管理制度。
商务精品酒店应当设置住宿人员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制定专项保管制度。对住宿人员寄存的财物,应当建立安全检查、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商务精品酒店对住宿人员遗留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并设法归还,易腐烂变质的物品除外。对在三个月内无法与失主取得联系的贵重物品,应当登记备案并送交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
商务精品酒店应当在前台、出入口、主要通道、电梯轿厢、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安装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的视频监控设备,并确保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商务精品酒店不得在非公共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商务精品酒店服务台、安全保卫室、监控室和消防控制室应当建立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定时对精品酒店公共区域进行巡查,建立巡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对公安机关发出的协查事项,精品酒店应当立即协查并反馈结果。
商务精品酒店应当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住宿登记管理以及治安防范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建立培训记录。
前台登记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商务精品酒店应当制定防范、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演练。
商务精品酒店及其工作人员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一)住宿人员拒不提供身份证件、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件,以及境外住宿人员身份证件种类和真伪难以辨别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违禁物品、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物品的;
(三)有违法犯罪嫌疑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
(四)精品酒店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发生前款第二、四项情形,精品酒店安全保卫人员应当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予以制止。
商务精品酒店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二)利用精品酒店从事卖淫嫖娼、赌博、吸贩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明知违法犯罪人员在精品酒店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通风报信、包庇、纵容、隐瞒违法犯罪活动;
(四)强迫他人接受住宿或者其他服务;
(五)为身份不明、拒绝查验身份证件、人证不符的人提供住宿服务;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二、商务精品酒店的行业指导标准
2.1商务精品酒店的基本特征:
2.1.1精致
建筑规模较小,硬件设施精良,运营管理精细,服务专业精心。
2.1.2独特
建筑外观独特,服务内容新颖,文化创意鲜明,住宿体验别致。
2.1.3高端
地理位置优越,环境氛围高雅,消费体验尊贵,市场美誉度高。
2.1.4专业
员工培训到位,管理手段科学,管理体系完善,运营能力高效。
2.1.5绿色
倡导绿色消费,合理利用资源,有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节能减排的措施和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
2.2商务精品酒店必备要求
2.2.1地理位置优越,能反映当地环境特色,可进入性好。
2.2.2空间布局精心设计,使宾客在酒店内活动方便舒适。
2.2.3内外装修应采用优质环保材料,工艺精致。
2.2.4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应规范,导向标志应清晰、实用、美观,英文翻译应符合GB/T.1的规定。
2.2.5空调系统和新风系统应符合当地气候条件,室内温度和湿度适宜,通风良好,无异味。
2.2.6应有先进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有专业设计、画面精美、内容丰富的独立官方网站或者 整体洁净、附件完整齐全、无变形、无花绺、无损伤、无异味,污渍去除后不损伤面料、不褪色。
3.1.14 公用纺织品洗涤质量要求
清洗消毒后洁净平整,色泽纯正,无污渍,无异味,无损坏。
3.1.15 服装熨烫质量要求
整体自然平服、整洁美观,不变形,无皱褶,无烫痕,无水花,无亮光。保持服装原有风格。
3.1.16公用纺织品熨烫质量要求
布面光洁平整,无折皱,无毛茬,无异味,无损伤。
3..1.17 染色质量要求
衣物质地无损伤,不变形,色泽纯正,不花不绺,表面无浮色,其安全性能指标应符合GB-的要求。
3..1.18 织补质量要求
织补后布面花纹近似,纹路自然,松紧适宜,洞形平服,痕迹少,视觉基本无差异。
3..1.19 皮革制品护理质量要求
整体及附件基本保持原有的风格、手感、色泽、光泽;无新增褶皱,原有花型清晰。
3..1.20毛皮制品护理质量要求
整体及附件基本保持原有的柔软程度、弹性、不抽缩、不变形;毛被蓬松滑爽,不涩、不黏、无粘结。不能出现因护理原因造成的掉毛现象。
3.2赔偿原则
3.2.1因经营者责任,洗后的衣物未能达到SB/T-的要求或不符合与消费者事先约定要求的,或者造成衣物损坏、丢失的经营者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重新加工、退还洗染费或者赔偿损失。
3.2.2非经营者过错,由于洗涤标识误导或衣物制作及质量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造成未能达到洗染质量标准的,经营者不承担责任。
3.2.3对实行保值清洗的衣物,因经营者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的,或者清洗后直接影响衣物原有质量而无法恢复的,经营者应根据与消费者约定的保值额予以赔偿。
3.2.4应有专人负责布草洗染服务的质量检验工作,应具备良好的洗涤布草保管设施。
3.3标准存在的问题
3.3.1床上用品中:枕垫类产品填充物的检验项目和棉被、被褥等均不在检验标、准中。
3.3.2窗帘产品在GB/T---检验中不涉及。
3.3.3商务精品酒店店是特殊的公共场所.最近几年在公共场所发生的火灾不断.危害也巨大.应该在此标准中增加纺织品阻燃性能的测试项目。
3.3.4商务精品酒店中的纺织品,绝大多数都不是一次性用品,在此标准中.必须增加洗涤后产品检验标准和纺织品的报废标准。
3.3.5在商务精品酒店中的住客流动性很高.商务精品酒店布草洗涤中卫生质量是大问题,需要酒店引起高度重视。
3.3.6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市级行业协会对本辖区内商务精品酒店布草洗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7本指导标准由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3.8本指导标准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