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洗涤设备 >> 洗涤设备前景 >> 企业开复工这样办85例确诊病例收治情况
今天下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次新闻发布会,介绍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
市卫健委: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情况通报
全市疫情基本情况
年1月30日0-24时,全市新增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6例,其中:萧山区5例(其中机场检疫1例),西湖区、余杭区各3例,拱墅区、桐庐县各2例,江干区1例。新增重症病例1例。原有重症病例转轻症7例。
截至1月30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85例。其中:余杭区20例,萧山区14例(其中机场检疫5例),西湖区11例,江干区8例,上城区、桐庐县各6例,下城区5例,临安区4例,拱墅区、滨江区、富阳区各3例,钱塘新区、建德市各1例。
目前所有病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除现有的11例重症外,其余病例病情均稳定。
截止1月31日12时,全市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已解除医学隔离或诊断为疑似或确诊60人,尚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进展
年1月30日0-24时,全市发热门诊接诊人次,全市各急救中心出动救护车84次,转运病人99人。
确诊病例收治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控工作情况
一、确定病例收治情况
85例确医院分布为:医院32例、医院13例、医院9例、医院3例、医院2例、医院1例、浙大一院25例。
为集中力量救治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患者,全市8医院每天安排在岗的医生余人、护士余人。市卫生健康委医院重症医学科、呼吸科、感染科、儿科等专家全脱产支援医院,同时安排市级多学科诊治专家团队力量,逐一对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进行会诊,并参与患者诊治全程管理。下一步还将抽调名骨干医护人员随时准备充实到医院一线救治队伍中。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控工作情况
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家,基层医务人员1.7万人,全部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全程参与乡镇街道、社区农村组织的网格化排查,以及机场、码头、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出入口等重点场所的健康筛查,对流行病学史人员逐一登记在册,做好追踪随访,会同网格员承担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集中观察点、隔离人员的上门告知、健康宣教、体温测量和后续随访等日常工作。
市经信局:企业开复工相关情况
截至1月30日,市经信局已协调解决外地包括武汉疫区物资生产企业的各类生产问题18个,协调解决本地32家物资生产企业的供应链问题余个。
关于开复工时间
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要求,市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
对于涉及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需的水电气、医疗器械、药品用品、食品保障等相关生产型企业,以及省内外防疫物资生产的相关配套企业,需要提前开复工的,经信部门全力做好协调保障工作。
关于有序组织人员返工
各类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严密的开复工方案,执行严格的防控措施。
企业员工应实行分次分批到位,先安排市内或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返工。身处疫区的员工,希望待疫情结束后再返杭。
对已返杭的员工,企业要及时登记、做好体温监测,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湖北返回或与湖北来人有密切接触的员工,企业须督促员工向居住地社区主动报告,并做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措施。
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到岗的员工,希望企业保留员工岗位和工资待遇。
关于强化开复工防疫措施
企业复工后,每日将到岗人员防疫信息上报镇(街)、平台或主管部门。
企业每日要做好员工的体温监测,对厂区、工作服、车辆进行消杀,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勤洗手。对于生产车间、施工场地人员密集或空间相对封闭的,作业人员须戴口罩上岗。
一律暂停召开员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集聚活动。集中食堂供餐的,提倡盒饭供应。
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的前提下,要尽大可能保障应急防疫物资的生产和供应。
关于开复工防疫管控职责分工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专管员,配齐防控物资,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属地政府做好属地责任,督促指导和组织相关部门对属地企业执行开复工规定的有关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各地经信部门落实相应管理责任,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开复工过程中疫情防控等问题,积极会同卫健、交通、公安等部门,合力做好疫情防控。
市建委:建筑工地防控疫情工作情况
全面排查在建工地和人员信息,全面掌握情况
经摸底排查,目前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共计个,其中春节停工放假工地个,春节加班工地52个。52个加班工地主要涉及地铁工程、亚运场馆、机场扩建等省、市重大建设工程,其中地铁工程40个,其它各类工程12个,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共计人。加班工地中近期湖北籍工人来杭或有接触史的工人共计43人,涉及6个在建工地,已经全部在项目部进行隔离并落实医学观察,目前身体正常。
全面部署建筑工地节后复工,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市建委要求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严格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严格控制建筑工地开复工时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或新开工。
严格落实疫情防范“五个一律”要求。施工现场采取实名制管理,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车辆一律排查登记;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对具有湖北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按要求做好隔离和医学观察工作;出现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并及时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对出差湖北等重点疫区的,一律严格管控,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严格落实开复工工地疫情防范和安全保障措施,做到“五个不得”。项目开复工前,除值班留守人员、检查人员外不得允许其他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域、施工设施设备未经消毒杀菌不得复工;未经复工安全检查,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不得复工;疫情未解除前不得组织聚集性活动,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培训宜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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